(2014年1月13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市长陈先运的提请,于2014年1月13日决定任命:
高永胜为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鞠艳峰为临沂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王利祥为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局长;
黄杰为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彭林东为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汉继周为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决定免去:
徐化国的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武玉学的临沂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房利娜的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周少华的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亓宗宝的提请,于2014年1月13日任命:
董中华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赵晨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鲍峰的提请,于2014年1月13日免去:
林树果的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凌自力的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