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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临沂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2014年05月12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418日(星期五)在北城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举行,会期一天。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工业企业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四)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落实《< 中共临沂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的处理意见;(五)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视察工作的意见;(六)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七)书面印发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方案;(八)其他。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不要请假。

请市政府一位副市长、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位省人大代表、三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列席会议。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于416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将名单电告或电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电话:8313872,传真:8121070);418上午8:50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东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报到,900准时开会。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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