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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人大常委会:严把三关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2014年03月18日

曹 锐

近年来,兰山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工作,在办理工作中严格把好三个“关口”,狠抓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办理质量,激发了代表履职积极性,推动了“一府两院”工作。

保质量,把好提出关

一是创造条件,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便利。区人大常委会每次会议都邀请代表列席,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并就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组织代表座谈,引导代表了解、关注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确保代表知情知政、参政督政,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二是精心组织,做好会前准备。每年的人代会之前,区人大常委会都向每位代表印发提出建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组织代表回访选举单位,走访群众,了解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情民意,了解选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更好地提出建议意见提供详实依据。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多次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全体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学习。着重从代表履职需要出发,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培训,包括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和如何开展视察、调查、评议活动等内容,增强了代表履职能力。

建制度,把好交办关

区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中,努力用制度明确责任,用程序保证质量,坚持做到“转手不松手,交办更督办。”一是规范办理,完善制度。收到代表建议意见后,常委会采取“会中集中受理,会后集中交办”的办理方式,人代会后及时分类将收集到的建议、意见集中交付“一府两院”,再由“一府两院”交付给各承办单位,一级盯一级,层层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二是严格送审,按时答复。各承办单位的答复文稿在送达代表之前,由各承办单位负责人把关后,送交分管副区长统一审核。对未安期办理的,提出批评并督促其加快办理进度,对敷衍搪塞、答复模棱两可或答复文稿不规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回并限期重办。三是重点督办,落实责任。为了保证建议意见的按时办理,及时向代表答复,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实行跟踪督办。每年常委会都要选择一些全局性强、影响较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建议意见,列为重点建议跟踪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坚持“凡有条件解决的,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说明理由,做好解释”的原则,做好办理答复工作。

抓落实,把好办理关

为督促承办单位把代表建议意见落到实处,区人大常委会首先把责任明确落实到人。每一份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区人大常委会都明确办理单位和第一责任人,真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要求区政府专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定期向代表通报建议意见办理和落实情况。每年都要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各承办单位工作经验,表彰办理进度快、效果好的单位,对进度慢的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使办理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其次是始终把承办单位向代表反馈、征求代表意见工作作为提高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与提出建议意见的代表面对面交流,实地走访,说明情况,征求意见,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实践证明,那些在办理前走访代表、了解代表建议意图,办理中与代表共商解决办法,办理后征求代表意见,改进办理方式的承办单位,代表对其办理工作都能表示满意。第三是把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纳入对部门评议的重要内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结束后,“一府两院”就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方案、办理期限、进展情况、最终效果,以及与代表见面率、办复率、代表满意率等方面进行目标量化管理,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年终对部门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之一,保证了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作者单位:兰山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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