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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展重点建议督办。选出10件重点代表建议,分别由县政府领导领办,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督办。二是加强过程监督。利用网络办理系统,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从交办接收到签发答复,全程网络监督,适时催办,沟通督办。三是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在视察调研活动中,邀请相关代表参加,对相关建议进行督办,促进办理工作的督促落实。今年以来,常委会先后邀请68名建议代表参加活动,推动了有关建议的办理落实。
(沂水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贾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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