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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规范提升三大阵地夯实代表工作基础

2017年11月30日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大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沂南县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规范提升三大阵地建设,为方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开展人大代表活动提供了保障。

一是规范提升乡镇人大主席团阵地。把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阵地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做到“八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活动、有经费、有场所及办公设施、有学习资料及宣传阵地、有工作台账及档案资料,保证闭会期间能够按法定职责,有计划地召开会议,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二是规范提升代表小组活动阵地。印发《关于加强县人大代表小组建设的通知》,明确各代表小组要按照“十有”要求,即有明确的代表活动机构、有宽敞的活动场所和设施、有齐全的活动制度、有规范的活动计划、有年度代表活动记录、有代表公开电话和公示栏、有资料齐全的代表履职档案、有代表征求意见箱、有微机电脑和网站或网页(有条件的配备信息化视频设备)、有活动经费等。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有序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把代表小组建设成为代表学习培训、联系选民、开展活动、履行职责的重要载体。

三是规范提升代表接待站。高标准建设代表接待站,做到“八有”,即有统一的牌子、有公开的接待人员、有接待场所和办公设备、有代表信息和联系方式、有代表接待日、有接待制度和流程、有接待记录、有办理结果;将代表活动阵地向社区、村居、企业延伸,畅通人大代表广纳民意的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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