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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大常委会:三项措施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2017年12月15日

一是增强办理责任。人代会闭幕后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层层分解任务,督促承办单位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各承办单位做到办理人员、办理责任和办理时限“三落实”,在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办理结果代表满意。二是提高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征求代表意见,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认真查找差距,力争落实到位,确保第二次答复满意。对已经答复满意的,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是否存在重答复轻落实情况。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充分说明原因,取得代表的理解。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加大督查力度,了解办理工作进度,要求各承办单位负责人亲自参与办理,对所有办理结果的答复函件,各承办单位负责人都必须亲自审核、签发,给代表一个实实在在的答复,争取代表的满意。   (平邑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乔立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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