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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发展激活乡村振兴新动力——莒南县人大常委会引导代表领办创办合作社

2022年01月07日

去年以来,莒南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子,推进人大代表领办创办合作社,利用代表自身资源参股或者领办创办,共建代表与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民合作社,并与乡村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带领群众增收致富。

抓牢“兴产业”这个根本,选准合作社发展路子。在推进人大代表领办合作社过程中,莒南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乡村产业振兴为导向,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因地制宜、因社施策,不搞“一刀切”“大呼隆”,切实防范一哄而起、盲目决策,造成资产流失,增加合作社债务的风险。通过实践,产生了土地入股型合作社、资金入股型合作社、资源入股型合作社、劳务入股型合作社、托管服务型合作社、区域联合型合作社,有效增强了合作社发展活力。同时坚持“示范引领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改造转化一批、重新组建一批”的思路,引领合作社工作健康、持续发展。道口镇镇人大代表魏振伍引导群众以农机机械设备入股,成立赫马岭村代彬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全村1100亩耕地种成“一块田”,实行统一播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购,有效地解决了科学种田、劳动力分配的问题,合作社年纯收入22万元,入股社员获得分红15.6万元。如县人大代表陈兆玉领办的裕丰特色种植合作社有机草莓生产基地,这两年虽然受疫情影响,但合作社与当地一家加工企业签订了协议,所有果品被以保护价收购,合作社基地社员、果农们仍在忙碌着采摘、装车……到处一派丰收喜人的景象,预计仅此一项即可为村集体增收30余万元,入股社员增收2000元。

抓牢“利益链”这个引擎,增强合作社发展活力。合作社保持旺盛生命力,代表、群众积极参与是关键。莒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县各级人大代表领办创办合作社的倡议书,积极推动人大代表领办合作社,坚持既做大“蛋糕”,又分好“蛋糕”,完善集体与群众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引导人大代表配合党组织和村集体,以有偿使用、股权合作、项目联营、服务托管等方式,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明晰盈利分配机制,稳定增加合作社、村集体和村民收入,密切与农民群众的利益联结,密切与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合作关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让农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红利。县人大代表、涝坡镇大柳沟村党支部书记沈德喜带领村民成立莒南县德喜利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发展贫困社员85人,流转村内土地500亩,进行红薯、黄烟、白皮榆种植。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做好生产管理和经营及农产品收购、运输、销售等系列服务,在节约生产成本的同时,为入社成员每年有600元的保底收入,年底还会根据经济作物的收益进行二次分红,有效解决了脱贫问题,助力了乡村振兴。

抓牢“强扶持”这个举措,优化合作社发展环境。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合作社规范化发展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对合作社发展存在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找症结,提建议,并加大审议意见问题整改落实力度。同时提出要大力整合财政、农业、供销等部门力量全方位支持,抽调专业人才组成“专家顾问团”,帮助提供全方位服务等意见建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并出台相关扶持和奖励政策,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合作社,县财政列支600万元作为奖补资金,用于合作社发展。同时,从农业、科技等部门安排包村部门、第一书记、县乡领导包帮联系合作社,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高存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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