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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履职 为国献策---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临沂第一实验小学副校长 张淑琴

2012年11月01日

2008年3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来到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山东代表团,与代表们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当他来到代表们中间时,我激动地握着总书记的手说:“总书记您好,我是来自沂蒙老区的一名教师代表”。总书记微笑地望着我,深情地说:“你是沂蒙山区的教师代表,请你转达我对沂蒙革命老区教师的问候!”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从没想到能有机会和总书记面对面交流,当听到总书记对沂蒙革命老区教师问候的话语时,幸福的泪花差点掉下来。时光荏苒,总书记当年的深切问候时常回响在耳畔。这份光荣和重托,激励着我奋力前行,勤恳工作,为民履职、为国献策。五年来,我出席了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6件议案、45件建议。三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次列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用实际行动履行了一名人大代表的光荣使命。

把学习看做进步阶梯,努力提高为民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言人,代表履职的过程实际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过程。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履行好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仅凭一腔热情是不够的,还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履职意识、良好的知识储备和履职能力。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以来,为了适应履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高担当全国人大代表职责的能力,我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系统学习《宪法》、《代表法》、《组织法》、《监督法》等多部法律,认真阅读全国人大、国务院和“两院”等部门赠阅的报纸、期刊和公报,时时关注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我坚持向书本学习,向老代表请教,向专家咨询,积极参加全国人大代表培训,认真参加闭会期间各级人大组织的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通过深入地学习和培训,我在理论素养、法律素养等方面有了很大提高,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有了明显增强,履职能力也有了很大进步。

把调研奉做献策基础,用心提高议案建议质量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人大代表深入开展调研活动,是听人民呼声、替人民进言、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执行代表职务的基础,更是提出议案建议的“生命力”所在。

2008年4月,我在兰山区名师展示活动上执教公开课时多,国家规定的课时内学生不能很好地理解掌握。联想到一些家长反映现在的学生“课本越来越厚、作业越来越多、睡觉越来越少、视力越来越差”,我苦苦思索,原因到底在哪里呢?带着这个问题,我先后到中、小学校和教研室进行调研。据了解,实施新课改以后,编写教材的专家们借鉴国外的经验,把他们认为好的一些内容加进来,所以教材越来越厚,而相关部门对教师的培训没有和课改同步,造成了脱节。结合这个问题,我先后提出了《请给教材瘦身,为学生减负的建议》和《关于培训基层教师,提高教育质量的建议》。在做客中央电视台“新闻1+1”时,我直言中国的教材是世界上最难的,呼吁教材的编者能够多了解基层的教学实际,多听听基层教师和孩子们的心声。呼声得到了回应。令人欣慰的是,国培计划和省培训计划相继展开,基层老师通过参加培训更新了观念、提升了能力,新启用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对中小学课程难度整体降低,有些学科直接删去了过难的内容,“教学减负迈出了一小步,却是教学改革走出的一大步”。

汶川地震牵动了全国亿万人民的心,那些坍塌的校舍让我想到我们的校舍安全么?带着这个疑虑,我到市内多所学校走访调研,在震后两周就向全国人大寄送了《关于对震源区的学校校舍进行抗震能力鉴定的建议》和《加强防震意识培养,加强安全演练的建议》,阐明了提高新建校舍的抗震设防标准,把学校建成紧急避难所的观点,这份建议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09年的全国人代会上,当温总理郑重宣布: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要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时,我感到由衷地高兴,鼓掌鼓得特别响,时间特别长。

结合人民群众反映的幼儿园“上学难”、“上学贵”问题,我到市内几家公办和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深入走访调研。了解到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质高价廉、但是数量太少,存在一校难求的现象,而民办幼儿园多数以赢利为目的,收费基本是自行定价,与免费的义务教育反差很大;有些办园者传授超越孩子认知能力的知识,克扣教师工资待遇等问题。造成学前教育滞后的原因很多,其中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不足和办园体制是重要的原因,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立法规范。为此,我先后撰写《关于加快制定学前教育法的建议》和《关于制定学前教育法的议案》,提出要明确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明确政府的责任,明确学前教育的国家标准,对幼儿园编制做出规定。建议加快普及农村学前三年教育,尽早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2010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对学前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拿出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2011年,教育部的国培计划中专门把组织幼儿园长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列入规划,各地也按照中央的要求制定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并贯彻落实。

把审议当做履职关键,倾力提升审议发言质量

2010年3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上,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我在全团会上发言。结合会前调研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督促国家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中央、省两级政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让老区的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2010年7月,我列席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在审议《山东省未成年保护条例(草案)》时提出了12条修改意见,其中提出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两条建议被写入了这部地方性法规。

2011年12月,我第三次应邀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这次会议的内容之一是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面对这个不太熟悉的议题,会前,我特意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收集整理提炼大家的建议,认真准备发言稿,但还觉得心里没底。在机场候机时,正巧遇到了市人民法院的一位庭长也去北京出差,登机后我又特意调换了座位,和这位庭长坐在一起,一路上就刑诉法的修改意见向他请教。待到会上发言时,我紧扣法条修改要义发表了审议意见,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与会专家的认可。

结合对《代表法》的学习和思考,我还提出了尽快修改完善《代表法》的建议,阐述了推行开展闭会期间异地调研等活动的意见。201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代表法》。这一年,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各省人大组织全国代表跨省调研的肇始之年。

把人民视作乡亲父老,倾情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是人民选出的“代言人”。从成为人大代表的那一刻起,我就勉励自己要牢记宗旨,把人民给予的“权力”用好,要真正做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尽心竭力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

在教育教学中,我坚持德育为首,结合教学内容渗透德育,开展红色教育进课堂,组织学生到华东烈士陵园当小小解说员,上街头、到敬老院学雷锋,与山区小伙伴手拉手。每年人代会期间,我自费购买“两会”的首日封寄给班里每个学生,还把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们赠送的、带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大会堂”字样的铅笔和橡皮送给孩子们,加深孩子们对人民代表大会的认识,也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家长加深对我国政体的了解。

2009年,我班的一名学生身患癌症,在家访时了解到治疗和化疗需要几十万元,家庭无力承担,我倡导全校师生奉献爱心,筹集善款近20万元;我还经常带着班里的学生到家里探视孩子,从北京给她带纪念品,鼓励她战胜病魔。2011年,一名学生身患急性白血病,家长希望我能帮忙,我通过学校家委会联系到青岛红十字会,让孩子在那里接受治疗,联系了一家爱心企业,为孩子筹款98678元,深度缓解了这个家庭的困难。

一些群众出于对代表的信任找到我,无论是“相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恳请人大代表代转捐款”的社区父老,还是来自邹城监狱的请求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当反面典型的犯人来信,都让我深切地感受到老百姓对基层代表很信任,期望值也很高,我们肩膀上的责任很重。对所有找我帮忙的,我都尽力帮忙解决,努力当好群众与党和政府联系的桥梁,为促进社会和谐贡献一份光和热。

五年的代表经历,是我人生中最难忘的一段记忆。这五年,是中国经济稳步增长的五年,是民生得到持续改善的五年,是民主法治建设深刻推进的五年。这五年,我亲历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践行了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的意志。透过五年的“两会”,我看到一份份温暖人心的答卷,感受到了各级政府爱民为民的情怀。五年的履职实践让我懂得,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代表意识、履职意识和学习意识,依法履行应尽的职责,才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做个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好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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