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沂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现将临沂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临沂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临沂市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并作出决议;
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临沂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临沂市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6.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
7.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8.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9.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执法检查
1.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3.对全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4.对全市贯彻实施《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5.对全市贯彻实施《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6.对全市贯彻实施《临沂市供热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三、视察
1.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视察;
2.对全市智慧物流工作进行视察;
3.对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视察;
4.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视察;
5.对全市精准脱贫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四、调查研究
1.对全市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进行调研;
2.对全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3.对全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4.对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5.对全市法院加强诉讼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6.对全市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