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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

2022年04月28日




4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崔凤友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莒南县汪塘黑臭水体、临港区龙王河大桥北侧小型污水处理站、费县探沂粘合剂产业园、罗庄区沂河路高架工地等有关现场,详细了解扬尘管控、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环保法规宣传学习、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

检查组强调,本次执法检查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环境保护法在我市全面有效贯彻实施。要认真对待执法检查,针对发现问题要列出清单和整改时限,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集中力量、责任到人,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工作。要加大环保执法监督工作,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作用,既监督政府执法工作,又要监督企业责任落实,全力确保环保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君师参加执法检查,副市长张秀丽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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