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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创新案例六、平邑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两官”履职评议 填补任后监督空白 强化司法监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3年05月05日

近年来,平邑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司法人员任后监督这一空白,注重探索创新,将“两官”履职评议工作作为本届任期内一种常态化司法监督方式,按照每名员额法官、检察官每五年接受一次评议的安排,每年随机选取一定比例员额法官、检察官进行评议。本文旨在总结我县人大在“两官”履职评议工作上的主要做法和创新经验,努力探索履职评议的“平邑模式”,打造司法监督的“平邑样板”。

换届以来,为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履职监督,平邑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对依法任命的法官、检察官的履职评议,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努力让法官和检察官经手的每一起案件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满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一)开辟“新径”,工作评议奏强音。

1、《评议工作暂行办法》的出台。近年来,群众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年增多,部分代表反映群众与司法工作人员矛盾纠纷频发。为此,部分县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有必要对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司法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平邑县人大注重在工作中发现问题、思考对策、推动问题解决,针对上述情况,在外出学习借鉴、积极探索创新的基础上,决定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为使评议工作于法有据、规范有序,6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评议主体、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步骤、评议方法和评议要求,办法的出台,让工作评议有了具体遵循。

2、评议对象和评议内容的确定。一是注重广覆盖,评议对象更有代表性。从人员数量上,按照20%的比例,从“两院”全体员额法官和检察官中确定评议对象,其中法官12名,检察官6名。从人员构成上,院领导、业务庭室、县城乡镇均有涉及。12名被评议法官分别来自8个业务庭室,其中院领导2名,庭长、副庭长7名,普通法官3名。二是注重抓重点,突出业务能力和工作绩效评议。把履职尽责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监督检查是否正确适用法律、准确适用裁量权情况,是否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情况,是否存在超过审理期限、不规范延期审理、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情况,执行案件结案率和实际执结率情况。履职评议重点突出“两官”的依法履职情况,使评议工作有别于组织人事部门的德能勤绩廉的考核评价,把握了司法绩效评价的要点,也体现了人大监督的特点。

县人大常委会就评议对象和内容向县委作了专题汇报,同时向县政府、法院、检察院作了通报。县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尽责,通过开展工作评议,促进“两院”公正司法水平和司法工作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要求评议对象及所在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正确对待人大工作评议,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将人大工作评议抓出成效,推动评议对象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3、评议步骤及评议方法。7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两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承担评议有关事务。7月中旬,评议对象接书面通知后,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上报个人履职报告,要求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分别不得少于篇幅的三分之一。7月中下旬,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法院和检察院及部分基层庭室,对评议对象开展民主测评、案卷评查和旁听庭审等工作。8月上旬,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评议对象个人履职报告、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进行测评。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满意等次得票率80%以上为满意等次,满意等次得票率60%至80%为基本满意等次,满意等次得票率低于60%为不满意等次。

(二)把握“脉搏”,案卷评查实打实。

为全面掌握评议对象履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体成员、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对评议对象办理的案件进行随机抽查,力求掌握全面真实的情况。评查前,注重吸收人民群众中的专业人才,比如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熟悉法律业务的人员等充实到案卷评查组。评查时,按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必查、被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必查、发回重审案件必查、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必查、超过时限久拖不决的案件必查的原则,抽查评议对象主办案件的案卷材料,每名评议对象的案卷抽查量不少于3件。评查采取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思路,由案卷评查组对照法律规定和法检“两院”案卷质量评查有关规范,对抽取的案卷既从案件程序、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逐案进行查阅,也对是否按时限办案、按规范送达、按要求整理等情况进行严格对照,最终分析比较后形成评价意见,提出评议对象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办案质量的具体建议,案件评查结果通知评议对象,听取评议对象的意见。

(三)打开“言路”,民主测评面对面。

为客观真实了解评议对象有关情况,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与法检“两院”领导班子、评议对象本人及所在庭室、案件当事人等进行个别谈话87人次,发放、收回民主测评票87张,组织部分人大代表、群众旁听评议对象庭审8场次。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听取县监察委、政法委、信访局、公安局和部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各方面对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建议,较为全面地掌握了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

(四)现场“亮丑”,红脸出汗见实效。

8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评议对象个人履职报告、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报告,书面印发案卷评查汇总表和民主测评汇总表,评议对象现场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问并作答。之后,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填写测评票的方式,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束后,计票人员现场汇总了结果,由主持人宣布了评议等次。

一名员额检察官在评议会后感慨道:“这次人大对“两官”开展工作评议,动了真格,整个过程下来,让我倍感压力,感觉到我的工作与代表要求、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同时也为我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很多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我将以此为契机,制定落实方案,认真整改问题,严格依法履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让代表放心,让群众满意。”实践证明,“两官”履职评议让评议对象亲身感受到人大监督带来的压力,起到了“直面问题、红脸出汗”的作用。

(五)亮出“刀锋”,“两官”评议树权威。

评议结果运用是衡量评议实效的重要标准。评议后,县人大常委会形成了书面总结报告,就评议过程、评议结果、整改意见等向县委作了专题汇报。同时,将评议结果向“一府一委两院”进行了通报,并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公示,得到了县委、县政府、评议对象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县法院和检察院针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并将评议结果作为“两官”考核的重要依据。县人大常委会将对整改情况持续进行跟踪监督,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履职评议各项整改意见落到实处。

平邑县人大在“两官”履职评议上做了一些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评议程序,强化结果运用,注重系统谋划、做好顶层设计,充分调动人大和“两院”两方面积极性,着力贯通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两院”内部监督的渠道,进一步增强履职评议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形成支持和促进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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